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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导则》人行过街横道长于16米应设置安全岛
浏览:898 发布时间:2024-06-22
近日,扬州市住建局举办《扬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宣贯培训。 《导则》包括总则、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城市生命线、海绵城市、城市家具、桥下空间、明清古城道路专篇和实施保障等14章内容。
《导则》提出了哪些要求,对市民生活和美丽宜居扬州建设带来哪些影响?
据介绍,《导则》是近年来我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出台的个技术类指导文件,较为全面地总结了我市道路建设、特别是快速路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对于全面提升我市城市道路建设治理水平,促进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标准化,完善城市道路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1个中心、5个基本要求
《导则》的编制围绕“1个中心、5个基本要求”展开。即以“全面提升城市道路品质及建管养水平”为中心,坚持“安全有序、精致美观、生态环保、智慧便捷、人文特色”5个基本要求。
安全有序:城市道路应为使用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出行环境,根据道路功能、区域特征,统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空间、优先级上的关系,减少交通冲突,增加使用者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精致美观:城市道路具有舒适良好的空间尺度,回归人本尺度,道路设施、绿化景观、街道家具等造型优美、精细有序,充分展示城市丰富的美学、生态、文化与经济风貌,形成功能完备、舒适宜人的城市空间;
生态环保:提升道路绿化品质,打造生态集约的城市景观空间,通过渗、滞、蓄、净、用、排,贯彻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技术)理念,推进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减少大气污染及能源损耗,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智慧便捷:通过数字化、智慧化技术的引领,结合智能感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高新技术,构建智慧交通、智慧管网,促进城市智能管理;
人文特色:扬州作为一座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城市道路的建设一方面要注重保护历史机理、延续传统景观风貌,另一方面要营造多元场景、构建舒适便捷的环境,同时关注特殊群体、体现人文关怀。
道路主要划分为5个类型
记者发现,《导则》对于中心城区的道路建设有着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如针对扬州中心城区沿线地块属性,主要划分为生活型道路、商业型道路、交通型道路、特色道路以及综合型道路(兼具多重功能)。
生活型道路:道路两侧以居住小区为主,道路应保障充分的绿量,路侧空间可打造园林步道以便于沿线居民休闲。
交通型道路: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时,应重点打造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不需要过于强化景观和附属工程设计。
商业型道路:道路两侧以商业办公为主,道路总体布置应适当通透、道路两侧沟通应充分便利,路侧空间应结合商业合理打造。
特色道路:道路处于特殊区位需要重点突出区域特色,道路总体布置以及附属设施应充分反映区域特色,因地制宜打造。
对于道路的施工、养护,《导则》强调,道路改造时,应同时对位于改造区域的检查井进行改造,道路路面加铺面层时,应同时对位于加铺区域的检查井井盖、井座、并框进行改造;道路改造时,应同时对位于改造区域的雨水口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施工期间需做好引水导流,保证两侧地块雨污水的正常排放,主管道施工前需要编制专项施工导流方案,报排水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人行过街横道大于16米应设置安全岛
《导则》要求——
道路平面交叉口,设计时应充分渠化展宽,展宽长度宜按照规范取大值;
次干路及以上交叉口宜保障交叉口进口道直行车道数不小于路段车道数,出口道车道数宜较路段车道数多1条;
非机动车道交通量较大的交叉口可采用分车道布设形式;
交叉口掉头车道宜结合左转设置对于中分带较宽的路段,在满足行车安全的基础上可在设置中分带掉头开口,并设置专用掉头信号灯;
公交站台结合交叉口设置的宜设置于出口道,条件有限时设置于进口道的公交车站宜仅安排右转及直行的公交线路;
主城区及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大区域交叉口渠化不宜采用三角渠化岛,在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小的园区或者新城区可论证使用;
大型交叉口宜设置左转等待区以提升交叉口通行能力;
对于交叉口左转交通流量大或者快速路设置出入口的位置应设置两条左转车道,必要时可设置可变车道;
…………
“当人行过街横道长度大于16米时,应在道路适当位置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交叉口进口道大于16米,可不在中间设置人行过街安全岛。”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规定对保障行人安全非常重要。
《导则》还要求,有中分带的道路,无信号控制的路段行人过街可设置“Z”字形二次过街安全岛,安全岛长度不宜小于8米,并设置相应的隔离设施;无中分带的道路,应通过局部压缩机动车道宽度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安全岛宽度不应小于1.5米,并设置相应的隔离设施;车辆转弯时由于轮差会形成视觉盲区,非机动车或行人进入内轮的“视觉盲区”范围后,产生的危险增大,交叉口宜设置右转危险区提醒非机动车和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不同道路采用不同材料铺装
《导则》要求,机动车道为主干路及以上道路,沥青混凝土上面层的粗集料宜采用玄武岩,并采用改性沥青,交通型道路上面层推荐采用骨架密实型,其他类道路可采用悬浮密实型。
路面设计时应结合交通量、交通组成以及抗车辙要求合理选用抗车辙措施,应重点考虑交叉口、公交站台、大纵坡等区域。
非机动车道铺装宜采用沥青混凝土,在沿河、沿湖等独立慢行系统可采用彩色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提升景观效果。
人行道可采用透水铺装,各类道路人行道应与路侧城市风格空间合理衔接。当面层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铺设时,表层厚度不宜小于10厘米。铺设板面平整,边角整齐,不应有石子脱落现象。接缝应直顺,缝内不应有杂物。当面层采用砌块铺设时,主要包含透水砖、石材砌块及部分新材料砌块(PC仿石砌块、陶瓷砌块等)。采用石材砌块时尺寸不宜过小,边长不宜小于20厘米,厚度根据尺寸合理确定。透水砖基层宜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注重铺设图案结构、拼缝及材料色彩、尺度、质感的变化,反映场地功能区别。不宜采用大面积鲜艳的色彩在小环境中,质感纹理应细腻、精致。特色区域人行道铺装形式宜进行专项设计,可采用艺术化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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